為深化法治國企建設,切實維護集團合法權益,集團風控合規部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市城控集團法律顧問工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共二十三條,將集團法律顧問分為常年法律顧問與法律顧問專家庫律師兩大類進行管理,并對集團法律顧問具體工作職責作出十二條規定,從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履職權利義務等制度層面,為集團法律顧問開展工作提供依據。同時,加強對常年法律顧問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登記、抽查、回訪、匯總、分析等制度,促進提高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質量?!掇k法》通過建立集團法律顧問專家庫,規范了法律顧問入庫遴選程序與日常管理,對集團常年法律顧問工作 機制進行了補充。
《辦法》針對法律顧問工作建立了三項管理制度:一是法律事務辦理情況備案制度,業務部門和子公司每季度將聘請律師辦事法律事務及其進展情況,報風控合規部備案;二是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審批制度,業務部門和子公司辦理涉案金額較大、涉及群體性糾紛且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疑難復雜且在社會上有重大影響、有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及其他重大法律糾紛等案件時,應當經集團審批;三是法律顧問專家庫律師聯席會議制度,風控合規部每半年召集法律顧問專家庫律師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通通報有關情況,研討重大、疑難問題,促進防范化解重大法律風險。